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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19, 2009

想念你。

在三年前的今天,八月初一
我还是一个中五学生,
这一天可以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日子,
也是这一天我失去了一个很疼我的亲属,
她是我的婆婆。

我现在回想起以前我小时侯在怡保,
被她照顾,我要什么她都会给我。

到了我上小学开始,
她的病也开始恶化了,
那时,她时常进出医院。
我很担心。

到了中学开始,
她给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手提电话,
虽然我没有用它,但我觉得我很幸福了。
还有当我不够零钱时,她都会给我。

到她知道我要去当兵的时候,
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我小心,要学会照顾自己。
我那时侯还很大声说‘那个是明年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吧。’
但...........

三年前的今天,她已离开我们了。
她也没看到我中学毕业,
也没有在我去当兵前的劝告,
就不在了。

在她临走前,我所对她的承若。
我现在还一一记得而后悔着。
这也是我永远的痛。

你和我的过去,
我会永远记在心里。

希望你在那儿过得很好。
我想念你。


1 comment:

  1. As we do something continuosly and consistently for 21 days, it will become a habit.

    Wish you happiness, my friend.

    Le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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